吉剧是在中国建国后在二人转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剧种,因其诞生于吉林省的省会长春而得名。
1958年,周恩来提出东北应发展自己的戏曲剧种,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。有关部门根据指示,决定将二人转发展为一个新的地方大戏剧种。
1958年9月7日,《蓝河怨》的实验演出获得成功,12日成立了吉林省新剧种实验剧团。
1959年初,吉林省在东北二人转曲艺形式的基础上创建了吉剧。
1960年2月,吉林省吉剧团正式成立,进行新剧种的实验工作,提出“不离基地,采撷众华,融合提炼,自成一家”的方针。
吉林省从此结束了没有自己地方戏曲剧种的历史。
1963年至1965年,剧团侧重现代戏的实验。吉林省几个吉剧团先后移植、编演了《夺印》、《会计姑娘》、《争儿记》、《夜袭山城》、《红石钟声》、《跃马扬鞭》和《江姐》等,受到观众的欢迎。吉剧剧种已经初具规模。
1966年,实验工作因当时中国国内情况而中断。
1976年前后重新恢复演出,吉剧建设得到全面恢复,并有了新的发展。专业的演出团体增加到十六个(其中吉林省十五个,内蒙古哲里木盟一个)。 吉林省戏曲学校增设了吉剧科。同时成立了吉林省地方戏曲研究室,对吉剧艺术的建设进行重点研究。
20世纪七十年代未和八十年代初,吉剧原有的实验剧目重新公演。
1978年文化部调吉林省吉剧团进京演出,《包公赔情》、《燕青卖线》、《搬窑》和《桃李梅》中“闺戏”一折,深受观众欢迎,得到首都观众和文化界的一致好评。
1979年和1980年剧目《燕表卖线》、《包公赔情》、《桃李梅》先后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成彩色影片后,吉剧的影响进一步扩大,产生了全国性的影响。
1980年,吉林省形成一支300余人组成的专业戏剧创作队伍,戏曲理论研究空前活跃。
至2011年,吉剧已成为省内外群众喜爱的剧种,发展到15个吉剧团。吉剧共创作改编和排练演出了近二百个大、中、小剧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