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希华,男,汉族,曲剧丑角。1946年生于社旗县。国家一级演员,河南省曲艺家协会、戏剧家协会会员,河南省曲剧专业研究委员会理事,多次被河南省文化厅评为先进工作者,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。
1960年考入今南阳市曲剧团,后调入河南省曲剧团。曾先后担任南阳地区曲剧团、河南省曲剧团副团长。主工丑行,吹、拉、弹、唱兼能。代表剧目有《屠夫状元》、《李豁子离婚》等。曾到中南海及台湾等地演出,唱腔磁带发行全国。1990年参加中国首届曲艺节,获得演出一等奖;1992年参加河南省法制文艺汇演获表演一等奖;1993年获河南省首届曲剧演员荧屏赛表演一等奖;1994年获河南省第五届戏剧大赛表演一等奖;1998年参加演出的电影戏曲片《阎家滩》获得“华表奖”。1999年6月20日在黄河迎宾馆演出,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接见。其传略被收入《中国文艺家传集》等书。为国家一级演员,河南省剧协会员、河南省曲协会员。河南省曲剧艺术专业委员会理事。
胡希华有一副大生的好嗓子,高亢明亮,音域宽广,收放自如,韵味十足。30多年来,他在舞台上塑造了几十个血肉丰满、性格各异的艺术形象,有许多被省电台、电视台录音、录像播放。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、河南黄河音像社、海南星河音像公司等单位还录制出版了他演唱的喜剧《闫家滩》、《李豁子离婚》等剧目。1979年移植的《屠夫状元》上演后,立即成了他本人的代表作,同时也是该团盛演不衰的保留剧目,十余年来己演出数百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