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剧的音乐属于梆子声腔系统,是板腔体式。据清朝李绿园于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成书的《歧路灯》和乾隆五十三年(1788)《杞县志》所记载,当时本地梆子戏已在开封、杞县一带盛行,并曾与罗戏、卷戏合班演出,又被称为"梆罗卷"。根据艺人们相传,豫剧最早的传授者为蒋门、徐门两家;蒋门在开封南面的朱仙镇,徐门在开封东面的清河集,也都曾办过科班。
豫剧在其发展过程中,由于受到各地语音和民间音乐等因素的影响,在音乐上形成了带有区域性的不同风格的艺术流派。即以开封为中心的"祥符调";以商丘为中心的"豫东调";以洛阳为中心的"豫西调"(又称"西府调");形成于豫南沙河一带的"沙河调"。其中"祥府调"、"沙河调",从唱腔的板式结构、调式、旋律、节奏、句法组成和语音等方面看,都和"豫东调"比较近似,故统称"豫东调"。
因此今豫剧唱腔韵,一般分为"豫东调"与"豫西调"。因此今豫剧唱腔音乐,一般分为"豫东调"与"豫西调"各自具有显著特色流派。"豫东调"唱腔主音为"5",以中州音韵和商丘、开封的语音为基础,在传统演唱中多用假嗓(二本腔),声音高细,花腔较多,具有激昂、豪放、明朗、花俏的特点,"豫西调"唱腔主音为"1",以中州音韵和洛阳语音为基础,在传统演唱中多用真嗓(大本腔),声大腔圆,寒韵(哭腔)较多,具粗犷、浑厚、悲壮、深沉的特点。
这两大腔系在豫剧早期发展过程中,是"各吹各的号,各唱各的调"。30年代开始有了交流。建国后,清除"门户之见",相互交流,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融会贯通。以上是过去按其流布的不同地区,有豫东调、享福调、沙河调、豫西调的传统分类;另外也有按其唱腔音乐在演唱音区的不同,而将前面三类统归豫东调,俗称"上五音"。与这些相对应的是演唱的音区较低的豫西调,俗称"下五音"。